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时间:2015-06-24 15:3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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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一、爱护公共设施,损坏要赔偿:不得破坏消防设施,违者按规定处理。
二、宿舍内要保持整洁、卫生;起床后在早操前整理好个人内务卫牛;值日生每天要认真做好清洁工作。
三、不准带饭菜、烟酒、夜宵进入寝室;不准向窗外、走廊、楼下抛丢物品、乱倒垃圾,不随地吐痰。
四、必须按指定的房间、床位住宿,不得擅自调换;不得损坏床号及房号贴纸,违者扣操行分3分。
五、严禁在寝室吸烟、喝酒、打扑克牌、赌博等。
六、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、文明礼貌:同学之间发生磨擦与纠纷应及时找宿舍老师或班主任解决。
七、宿舍区严禁追逐、打闹、打架。
八、宿舍区严禁私藏管制刀具、凶器、化学药品等危险物品。
九、未经允许,不得挪用他人物品;贵重物品及大数额的现金应妥善保管,不要存放在宿舍。
十、严禁偷接电源、私拉电线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(尤其是电热器材);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,严禁在宿舍点蜡烛、点火、燃放鞭炮。
十一、未经学生科或保卫部门批准,不准留亲友和非住宿生住宿;不准私自在外住宿过夜;禁止在校外租房住宿。
十二、按时作息,按时归寝;未经批准不得夜不归宿。
十三、为不影响他人休息,熄灯后应安静入睡,禁止打电话。
十四、各寝室设室长一人,负责卫生及安全的督促检查工作,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。
十五、上课时间禁止留在宿舍,有班主任的假单除外。
十六、水电超标要按规定缴费,超标费应在公布后一周内交齐。
十七、住宿学生因事外出住宿必须事先办理填写好《临时外宿过夜申请表》,回校当天凭《临时外宿过夜申请表》到宿管老师处销假;如有特殊情况当晚不能回校住宿,须在当天l 9:00前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,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认;学生回校后应在当天补填《临时外宿过夜申请表》销假,病假须凭病历或医生证明销假,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,操行扣5分。
十八、严禁男、女互串寝室;保持宿舍安静,严禁大声喧哗、起哄及滋扰女同学。
十九、毕业班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以上各项住宿管理制度,服从管理老师安排,违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;毕业班特殊情况执行如下:
1.毕业班住宿生不予办理退宿手续。
2.毕业班住宿学生提前下厂实习必须同时办理相关手续,填写《毕业班住宿生离宿登记表》,并交管理老师备案,学校保留其宿位。
3.实习期间因特殊情况或实习结束后回校住宿(如实习单位无法提供住宿等情况),应及时到管理老师处办理登记手续。
4.毕业班学生办理离宿登记手续前,个人物品应全部清走或按指定位置集中摆放,否则丢失后果自负。
以上规定,如有违反,则按《学生住宿违纪操行扣分标准》扣分,并列入学生德育考核。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。